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网站环境、保护书友利益、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工作,让孔网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客户服务和功能改进上,制定本规则。
用户在孔夫子旧书网发布、交易图书之前,应仔细阅读本网站《关于禁止发布违禁图书的规定》,并严格遵守。任何违反本规定的信息一经发现,孔夫子旧书网有权立即删除,并保留向相关责任用户发出警告、增收相关管理费用、直至终止其账户的权力。情节严重者将立即备案并上报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处理。请各位书友确保上传的图书信息符合本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并自行承担由于违反本规定导致的全部经济、法律及刑事责任。
第二章 禁止发布的图书资料
下列图书和资料一律不许发布:
一、涉密类
1、解放后出版印刷的封面、封底或内页标有“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的图书、文件、资料。
2、解放后出版印刷的有关军事公安等工作的一切非正式公开出版物和资料,包括各军区、各军种作战部、情报部、军训部以及指挥学院编印的军事资料和内部教材。
3、解放后出版印刷的有关军事公安方面的内部出版物,包括包括封面、封底或内页标有“内部发行使用”等字样的图书资料。
4、国家规定的其他涉密类图书资料。
5、对于内部出版物,只要不是军事政治类的,网站认为可以销售。比如:文革时期出版的大量政治性图书资料,毛主席语录的可以销售。七十年代内部出版的历史类、文学类、经济类、法律类等可以销售。
二、非法宗教和迷信类
1、解放后出版印刷的宣扬政府所禁止的宗教、迷信类出版物和资料,如法轮功资料等。
2、已被国家列入禁书的气功类,如禅密功,菩提功(狄玉明),昆仑女神功(妙航),中功(张宏堡,洪宝),内劲一指禅,大自然中心功(张香玉),张小平,罗坤生等功法书。
三、违禁政治类
1、“文革”后出版印刷的涉及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当前政府的一切非正式出版物和资料,以及正式出版后被国家禁止发行的出版物和资料。
2、中国香港、台湾和其他国家、地区出版的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出版物和资料。
3、内容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出版物和资料。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出版物和资料。
四、色情、赌博、暴力犯罪类
1、解放后非正式出版的所有涉及色情、赌博、宣扬暴力犯罪类出版物和资料。
2、国家禁止发行的色情淫秽类出版物。
3、国家禁止发行的宣扬赌博类出版物。
4、国家禁止发行的宣扬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出版物。
5、正式出版的国家没有正式查禁的政治类、性文学类可以销售。但非正式出版的此类书不能销售,如:内部出版的金瓶梅等。
五、侵权类
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图书资料,以及有版权但未经授权(如盗版、翻录、备份、复印、盗录等)的复制品、扫描件或电子版。
仿制的名人字画应该不在此查禁范围之内,但是网站要求销售时最好表明仿制品的字样。
六、其他非法类
1、国家禁止销售的任何形式的政府文件、证书和票据。
2、伪造、变造的物品,如伪造的证件、票据、钱币、执照和许可证等。
3、被法规禁止的著作、文献、资料等。
4、一切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盗窃或抢劫所得。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所禁止交易的文物、文献作品。
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7、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8、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9、以上条目中未列出的、所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或条例所禁止的图书和资料。
10、孔夫子旧书网认为不适于在本网站发布的出版物和资料。
第三章 违规处罚规则
1、站发现违反《孔夫子旧书网关于禁止发布违禁图书的规定》的违禁图书,无论是卖家第几次违禁,每发现一本,扣除书店积分2分。同时进行警告,以便避免因为违禁给卖家带来的更大的麻烦。
2、对于违反本规定上传违禁图书情节严重者,以及通过各种方式规避网站检查的书店,将给予查封帐户的处罚。按照规定备案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由于用户违规行为导致网站遭受损失者,本网站有权依法追究该用户的经济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
第四章 其他声明
1、孔夫子旧书网的用户应该事先认真阅读本规定,不得借口对其上传图书资料的合法性并不知情而推卸其对所传信息合法性的责任。用户上传信息须事先确定所传图书资料合法。如不明确可向网站免费咨询,经得到肯定答复后再上传。
2、由于违反本规定,发布违禁图书资料信息而引起全部经济、法律及刑事责任由该违规用户自行承担,与孔夫子旧书网无关。
3、孔夫子旧书网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并将免费为书友提供有关违禁图书信息的咨询。希望广大书友配合网站做好清查违禁图书的工作。
4、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孔夫子旧书网保留对本规则的解释及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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